教師資格證幾年審核一次
教師資格證的審核周期為每5年一次。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。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,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。
教師資格證超過五年沒注冊
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。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
如果您的教師資格證超過五年沒有注冊,那么您的教師資格將不再有效,您將不能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如果您希望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,您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申請教師資格的定期注冊。
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,您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1.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《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》,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;
2. 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;
3. 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;
4. 身心健康,勝任教育教學工作;
5. 滿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
- 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
- 《教師資格證書》
- 聘用合同
- 師德表現證明
- 年度考核證明
- 教師培訓證明
- 其他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您的教師資格證書將失效,您需要重新申請注冊并滿足上述條件。具體操作流程和要求,您可以參考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最新公告或直接咨詢相關部門。
三年不當老師教資失效
教師資格證本身是長期有效的,但有一個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制度。對于沒有正式進入教師崗位的人員,教師資格證處于長期有效的未激活狀態,不需要進行注冊。只有當持證者正式成為在編教師后,才需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注冊,這個注冊周期為5年。
對于您提到的“三年不當老師教資失效”的說法,這實際上是對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的誤解。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有效期是三年,這意味著在筆試和面試成績都合格后,考生需要在三年內進行教師資格認定,否則需要重新參加考試。一旦取得了教師資格證,并且沒有從事教師工作,那么該證書長期有效,不需要進行注冊。
如果您已經取得了教師資格證,但三年內沒有從事教師工作,您的教師資格證仍然是有效的,不會失效。只有當您成為一名在編教師后,才需要按照規定進行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冊。